成都公墓的特点公墓是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 公墓反映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以及美学和卫生上的考虑,有时因陋就简,有时富丽堂皇,甚至超过生者的居住区。不同的区域,不同规格的陵园,公墓的管理费也是不一样的。一般管理费是墓穴费用的5%,打个比方比如该墓地最便宜的墓穴是两万八,那么,到期收取的土地管理费就是两万八的5%,其他各地标准不一,具体以你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为准。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公墓的管理费通常跟墓价高低有关,一般几十元到几百元每年不等,具体多少,如何收取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收费项目包括土地管理费和土地租用费。其中,土地管理费是墓穴费用的5%,比如该墓地最便宜的墓穴是两万八,那么,到期收取的土地管理费就是两万八的5%,然后再加上土地租用费。土地租用费这个必须和家属协商,每个墓地都不一样,这要看具体情况,但绝对不会超过墓穴的价格。根据墓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客户须按期缴交管理费,逾期三年不交管理费,当无主坟处理。今后埋葬骨灰的单人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墓地新规定公墓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1、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2、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 3、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4、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规定。 法律依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可以,公墓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建议咨询者先向民政部门咨询以下,该项目是否属于公墓,是否经民政部门审批。如涉及未批先占改变林地用途的,可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查处。 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 1、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 2、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 3、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4、改作他用是指改变农用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 5、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结果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必备要件。至于数量较大的具体标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土地的征用或使用所作的详细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超过35公项、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项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如果违反上述有关土地管理的审批程序或所规定的数量而多征用、使用农用地的行为,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也可根据当时当地农用地面积的大小、质量优劣的状况等情况综合衡量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数量是否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导致农用地种植功能基本丧失,如造成土地板结、沙化、盐渍化、水土严重流失、土壤肥力消失等。古中山陵园位于平山县三汲乡访驾庄村北,背靠灵山,前面灵水朝拜。并且有多种安葬方式,有草坪葬、花坛葬、立碑葬等。 二常山陵园位于成都市学府路31号,坐北朝南,四水环绕,依靠太行山,海拔高,上风上水。 三、天安堂公墓位于成都市井陉县,群山环绕,草木茂盛,生机勃勃,富有生命力。 四、神岩山公墓位于红旗大街南延路西,园区内有山有水,四季如画,园区内设施完善,是以公园模式打造的园区。 五、龙凤陵园鹿泉市山尹村镇郭庄村,陵园依附凤凰山建造,左青龙山,又封龙山,颇有王者之气。 以上就是成都境内的五家合法公墓陵园了每逢清明,单位总要组织到我们当地的烈士陵园进行祭扫,缅怀烈士!以前,总以为烈士墓都是空的。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我们当地一位老战士上党课的时候得知,烈士墓一般都是有烈士的遗骨的。那是根据阵亡烈士的名单,对烈士的遗体进行一一确认,然后才下葬的,那时是有严格规定的。对于确实无法确认身份的烈士,采用无名烈士墓的方式解决。对于确实阵亡,但无法找到遗体的烈士,为了纪念他们,都根据阵亡名单,为他们建造一座空墓,以寄托哀思。所以,无论陵园下边是否有烈士遗骨,我们都应该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革命烈士永垂不朽!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第五条“ 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同时,在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公益性公墓土地行政划拨,营业税、所得税免征,公墓成本较低,实践中一些地方以公益性为名将公墓进行市场化经营,把公益性公墓的开发权承包给了外人,获取高额利润。办理条件:1、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2、可行性报告;3、规划部门批复文件;4、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5、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6、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设所需材料 1、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动员会议记录; 2、村党支部专题会议记录; 3、村支两委专题会议记录; 4、村党员大会专题审议记录; 5、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6、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 注:以上记录,将原件注明“以上记录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村公章上交到办事处,办事处再备齐其他资料一并上交民政局;. 7、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研报告(村级只报乡镇或办事处备案,不交民政局); 8、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申请书; 9、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登记表(一式三份); 10、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一式三份); 11、乡镇(办事处)公墓规划选址意见书(平面图); 12、乡镇(办事处)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领导签发,乡镇或办事处盖章); 13、乡镇(办事处)对所辖各村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批复文件(原件); 14、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乡镇或办事处根据村上报的可研报告拟写); 15、乡镇(办事处)申请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报告; 16、乡镇(办事处)及村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彩色图片(含专题动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公墓建前、建后彩色图片等,暂时没有的后期补齐). 17、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1、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2、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同意;3、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民政部门审批;4、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5、墓地建成后,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成都宝山地区墓地有永福园陵、宝罗瞑园等。在同一墓园中,不同地点的墓穴会有不同的价格。一般来说,处于低洼处的墓穴,价格较低,地势较高、干爽的墓穴,价格较高。同时,墓穴周围的环境情况也会影响墓穴的价格。如,墓穴前方为大片的开阔地,能看到较好的风景等,都会使价格上升。成都风水比较好的墓地是永福园陵,成都永福园陵有限公司是经成都市民政局批准的经营性陵园,坐落在成都市奉贤区奉城中心镇,毗邻浦东新区临港新城 , 北靠洪福寺,南临杭州湾、国家海湾森林公园。园陵规划用地 500 余亩,由国内著名陵园设计专家按照国家 AAAA 级景区标准规划设计,园区景色怡人,处处亭台,流水潺潺,是集人文、景观、教育、旅游于一烈士陵园斜对面的广州市防疫中心那,每天早上六七点就会排长龙去办证,要是去晚了,刚排到你却被告知名额已满没得办就悲剧了。一般三五天能拿到,你可多交几块钱,让他们寄给你,也可自已过几天去拿。 陕西九龙山墓园(秦岭九龙山公墓),兴建于秦岭龙脉发源之地——陕西九龙山,墓区建地规划300亩,内揽龙泉、外泽群山,相传为伏羲文魂负屃龙首所化,是全陕西唯一一座完全依照原始山水布局形态构建的自然风景区级公墓,也是中国境内唯一一块龙脉和文脉并存的风水宝地,二十四文碑林立,被誉为华夏文脉之宗、睿智者的人生后花园!评为烈士的待遇有: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 2、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3、家庭困难者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 4、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六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5、《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6、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下一篇墓地风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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